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晨报讯(王璐 半岛晨报、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) 近日,大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“数字执行”推进会。普兰店区法院作为全市法院“数字执行”先行法院做经验介绍,大连中院执行局就全市法院全面推行“数字执行”作工作部署。
普兰店区法院先行先试,“数字执行”成果显著。建立卷宗扫存一体化中间库与线下事项统一办理平台,实现案件全流程无纸化办理、线下材料统一入库,电子卷宗随案生成、执行信息同步公开。将“案随卷走”单线办案模式升级为多人、多环节同步办理的“并联”模式,提高了执行工作质效。
在立案、查控、结案等重要节点设置短信推送,一定程度解决了当事人了解案情滞后的问题;公布办案人及联系方式,方便当事人及时有效与办案人沟通;远程接谈、执行案款线上审批电子支付等方式有效减少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。“‘拿起手机见法官,坐在家中收案款’。‘数字执行’让当事人感受到了便捷与高效。”普兰店区法院副院长武肖玲说。
大连中院副院长韩科军指出,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,大连法院在辽宁率先探索“数字执行”工作,推出了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、繁简分流、分段集约的工作机制改革,积累了丰富经验,取得了较好的成绩。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,全面加强管理,经过调研论证,试点试行,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行“数字执行”势在必行。全面推行“数字执行”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,破解问题难题,着力补齐短板弱项;要提高思想认识,深刻理解“数字执行”改革的可行性,推进信息化深度应用;要压实工作责任,解放思想,坚定信心,强力推进,确保工作落实。
据了解,全市法院紧扣办案的自动化、集约化、智能化工作需求,计划到今年底形成全业务平台通办、全流程智能辅助、全方位在线服务的执行工作运行管理新形态和完备的“数字化”工作模式,推进执行工作体系和执行工作能力现代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