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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简讯:@青岛人注意!市北这家游泳馆跑路了!有人花了一万多全打了水漂......

2023-06-03 16:52:52 来源:学会应急

最好的挽救就是 预 防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应急说据 公众号 “大众网青岛”报道,近日,青岛市民石先生反映,他花了1万多元在市北区新业广场水贝乐游泳馆报名游泳课,现在商家突然跑路。

@青岛人注意!市北这家游泳馆跑路了!有人花了一万多全打了水漂......

据公众号“大众网青岛”报道,近日,青岛市民石先生反映,他花了1万多元在市北区新业广场水贝乐游泳馆报名游泳课,现在商家突然跑路。原文如下:

花了1万多元报名游泳课,48节课只上了7节,游泳馆就突然表示要装修升级。 两三个月过去以后, 才发现早已经跑路。 5月27日, 市民石先生告诉记者, 他怀疑这些都是游泳馆的套路, 等到发现的时候,负责人已经失联。花1万多元报班,游泳馆突然失联石先生说,他是去年4月份在新业广场一家叫做水贝乐的游泳馆,给孩子报了一个游泳课,当时承诺是一对一私教培训。 去游泳馆考察了一下后,感觉整体的环境也还不错,教练也比较正规。于是,他就给孩子报了一个48节的课程。 一直到2023年,游泳馆才正常开放,他也陆续带着孩子过去游泳。这个游泳馆已经营业了好几年,石先生感觉也比较正规。 今年2月份的时候,工作人员突然告知,泳池里的水温不达标,不适宜孩子在里面游泳。因此,场馆决定进行重新整修,等水温达标以后,再重新进行开放。如果购买了一年期限的课程,会顺序往后延期。 “过了两个多月,每次预约就是再等等,”石先生说,后来一个健身的朋友提醒说,不少健身房就是这个套路,往往装修闭店一段时间后,再去就关门了。五一假期一结束,他就立即赶到新业广场进行查看。 石先生说,游泳馆已经人去楼空,工作人员的电话再也打不通。在门口上,新业广场还张提了通知,表示该场馆还拖欠场地租金,已经提起了诉讼。 于是,石先生向多个部门进行反应,均没有得到有效的答复。 而他交了1万多元,里面还有七八千元没有消费。经过了解,跟石先生这样的家中还有不少,有些人充值的费用更多。但是,现在游泳馆已经人去楼空,他们找不到任何人来维权。“我们的钱就这样打水漂了吗,”石先生说,他希望相关部门能找到负责人,至少要给一个交代。 游泳馆失联,押金已抵付拖欠租赁费随后,记者拨通了该游泳馆负责人的电话,一直没有人接通。据当事人反映,在游泳馆的门口,新业广场不止一次张贴过通知。记者在通知里看到,公告上表示,“水贝乐”长期拖欠该公司的房租,已经与其解除租赁关系。虽然有押金,但是扣除被拖欠的房租等,仍然有17万余元尚未结清。如有问题,可直接联系“水贝乐”的法人。 预付式消费,小心这些陷阱吃饭、理发、洗车,生活中随处可见的预付式消费,也是消费者经常遇到问题的领域。此前,记者采访消费者保护部门了解到,预付式消费就是也是近年来比较频发的纠纷。一般有五大类型问题。 第一类是服务承诺兑现差,商家通常都是以高额的折扣或优惠吸引消费者,实际的商品或服务与商家承诺有偏差;其次是交款容易退款难。消费者在办理会员卡时通常会被告知“此卡一经售出,概不退回”;第三类,消费者遇到最棘手的问题就是商家易主或倒闭,新商家对旧卡概不承认,甚至一些不法经营者本身就是以预付款为借口进行诈骗;第四类是消费者对预付金额和消费情况等资料信息不明确。第五类,大多预付款纠纷中,双方签订的合同都是简单的格式条款,商家通过某些规定规避应承担的责任,侵害消费者权益,显失公平。 因此,消费者一定要选择信誉好的商家,并尽量保留相关证据。同时,相关监督部门,也应当出台相关政策,参考“支付宝”模式,将资金纳入第三方监管平台,及时保障消费者的权益。

小编有话说

预付费商家“跑路”后引起的消费维权事件,已经成为市场监管领域一个多发、疑难、复杂的监管问题,其对基层的影响程度不亚于职业打假人问题。

早期跑路原因多是由于经营不善和市场变化,经营者虽想尽办法,仍然无力维持,被迫关门停业,因一时无法偿债选择逃避。此类跑路尚情有可原,其引起的问题也多能通过行政调解和民事诉讼解决,因为债权债务基本清晰,几番周折后总能找到真正的负责人。

但随着预付费经营模式的发展,也出现了一些不良商家,在经营之初或即将崩盘时,利用一些法律漏洞和监管漏洞,有预谋、有计划地跑路,造成调解不能,诉讼无门,不仅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,更是破坏了诚信经营的社会风气。

治理预付费问题,首先要治理恶意跑路。违法者终究逃不掉法律的制裁,不守诚信者,终究逃不掉社会的制裁。

一、经营难以为继,为什么会选择跑路?

有些商家在危机来临时,选择跑路,实际上是为了躲避债务。商家跑路后,当消费者的维权成本高于维权收益时,就会选择放弃债权,客观上免除了商家的债务。当民事、行政、刑事制裁成本高于制裁效益时,制裁力度就会不足,不能迫使跑路商家面对问题,他们也就会选择以避而不见的方式来消极处理问题。

对策:总体来说,商家跑路的主观心态还是认为“利大于弊”。只有积极鼓励、帮助消费者通过民事诉讼维权,监管部门出手制裁恶意跑路商家,才能有效遏制住不良商家的跑路心态,营造出诚信经营的风气。

二、闭店前大打折扣,滥发会员卡,严重破坏市场秩序

商人在经营一份生意时,经常面对不确定的未来收益,直到最后资金链彻底断裂,员工辞职,水电到期,房东收房。此时,债权人给商家造成的压力,促使一部分商家铤而走险,以超低折扣、超长期限在短期吸引大量消费者办卡,缴纳预付费,然后卷款跑路。

对策:消费者须警惕这种突如其来的“天上掉馅饼”,尤其要注意理性消费。

另外,商家经营不善、资金链断裂前,往往会有一些征兆,对跑路多发的行业,监管部门应密切注意其投诉举报的数量和内容,发现潜在的资金链问题,可以通过发布消费警示、行政约谈的方式,规劝商家。

三、注册资本低,利用有限公司的有限责任特点逃脱债务

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就是“有限责任”。一些商家利用这一点,即使自己的店铺装修有几百平米、甚至上千平米,投资上百万,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,注册资本金仅填写几万元。就是这几万元,还在章程中设定了十年、二十年的超长出资期限。客观上造成了公司一旦跑路,行政机关即使处罚,也起不到震慑、整改效果。

对策:消费者在缴纳预付费时,要学会利用各类公司查询软件,查清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、实缴到位情况以及股东个人情况等,再做消费决定。

监管部门在事后调查时,也不能仅仅停留在调查投诉举报人的单笔转账上,而是需要深入公司整体账目,查明公司的投入资金是以什么方式体现在公司账目上,查明公司收取的预付费是以什么方式离开公司账户。

监管部门应与消费者和法院积极沟通,依法提供相关证据,方便消费者在民事诉讼中将股东个人或相关个人列为共同被告人,而不是面对一个空壳公司束手无策。

四、用个人转账代替对公账户转账

对于健身房、文体类培训班这类经营主体来说,教练、培训师也通常是营销人员,消费者误认为教练等个人就能代表公司,甚至直接给教练转账付预付款。

一些健身房由于管理不严,或者工资未及时发放,默认了教练的这些暗箱操作,对学员不登记、不造册、不管理,纵容了教练卷款跑路。

对策:消费安全环境的创建,有赖于社会大众的共同参与,消费者需要具备一些合同常识和消费安全常识,才不至于给不良商家留下违法的机会。

对成千上万的预付费转账来说,消费者有必要先看一下经营场所的营业执照,如果发现是个人账户收款,一定要十分警惕。

即使采取微信、支付宝个人对个人付款,也要切记用“转账”而不是“发红包”的方式,并在转账留言中注明金额用途,记清楚收款人的姓名。

五、合同不规范,消费内容不明确

合同是明确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载体,没有合同,势必造成维权困难。但一些商家,利用普通消费者法律意识的淡薄,不签合同。即使签订有合同,合同上也无公章,或者加盖的是椭圆形的自制印章。或者合同内容过于简单,约定过于模糊,无法确定具体的合同生效时间、履行期限、履行方式、违约责任等等,甚至还存在一些霸王条款。一旦商家跑路,根本无法确定具体合同内容、已消费的金额和未消费的金额,导致维权困难重重。

对策:对消费者来说,在缴纳预付费后,一定要确保拿到加盖有正规公章的收据,拿到明确权利义务的合同,在消费过程中,注意做好记录。

对监管部门来说,要加强对预付费商家的合同监管,一旦发现不签合同或者合同外观不合法的商家,及时发布消费警示,提醒消费者换发合同。加强对合同内容的监管,对“霸王条款”进行整治,对不合理内容进行规劝。

六、收款人、悬照人和品牌方不一致

实践中还存在这样一种张冠李戴的情形,即收款人、悬照经营人和品牌方三者并不一致,导致消费者维权时,不能明确实际经营者到底是谁。

对策:收款人、品牌方、悬照人三者间,一定有内在的财务联系和利益往来,且这种经营模式在加盟品牌中屡见不鲜,应该引起监管部门的足够注意。

七、“轻资产”运营风险

负债是商家信誉的负面凭证。拖欠的员工工资、水电费、房租越多,经营风险就越大。

目前出现了这样一种风险较高的预付费经营模式,除了执照本身存在的注册资本和股东问题,商家房屋租赁期限短,只有一年或半年,甚至在拖欠房租的情况下,仍然收取十年期、五年期的预付费。

对策:预付费实际上是一种融资模式,当商家负债远远大于资产,但日常经营仍然不能实现营利时,大肆收取预付费只让风险的雪球越滚越大。

租金,是很多商家经营成本中最大的一笔支出。消费者有权知道商家的经营状况,也有权知道商家的租赁期限。实践中还会发生这样一种特殊的情况,当房东以商家拖欠房租水电为由,强行断水断电收房时,商家不仅不会慌乱,反而会任由消费者投诉举报,引起群体性事件。监管部门介入后,组织多方调解,为尽快平息事态,会劝说房东延长房租缴纳期限。监管部门在处理类似事件时,必须考虑清楚长远的利害关系,尊重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,切勿逆规律办事。

八、跑路前减资、更换股东和法定代表人

由于公司的有限责任性质,有些商家在跑路前会进行减资,如将百万注册资金,减为几万甚至一万。找不明真相的人来当股东和法定代表人,自己金蝉脱壳,逃之夭夭。

对策:减资、股权转让严重关系到一个公司的偿债能力,对于接受股权转让的新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来说,由于法律意识淡薄,也不知道受让股权的巨大风险。监管部门有必要在公司减资时,通过合法途径,将减资情况告知与公司有切身利益关系的消费者。将股权转让的利害关系明确告知股权受让人。

九、一种隐形跑路方式——“减店并店,合作经营”

最近几年,发展出一种隐形的跑路方式——“减店并店,合作经营”。

所谓“减店并店”,是针对品牌连锁经营的商家。当品牌旗下各个门店出现整体入不敷出情况时,品牌方选择关闭其中一些亏损严重的店面,迫使消费者将自己的消费关系就近转移到旗下临近店面。

所谓“合作经营”,其思路和上述连锁店思路一样,但针对的是独立经营的商家。如某个独立经营商家甲发现已经难以维持时,会与附近存在同样问题的商家乙或者丙联系,商量合作经营。甲、乙、丙签订合作协议,将甲和乙的会员全部转入经营条件最好的一家丙,由甲和乙向丙支付会员转让费,或者甲和乙入股丙公司,从而让三家店全部活过来。

十、总体建议

治理预付费商家恶意跑路,首先需要商家自律,守法讲诚信;更重要的是消费者要提高自己的消费安全意识,不让不良商家有机可乘;监管部门要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治理问题的手段,及时发布消费预警,妥善处理跑路事件。

在治理预付费问题时,各地已经出台了很多方法,比如建立预付费的资金监管账户和监管平台,从源头保证资金安全。比如建立各个行业的预付费合同规则,设定最长的合同期限,设置预付费上限金额,防止商家跑路后带来的风险。

来源:大众报业·半岛新闻、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市场监管局(代腾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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